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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2013年工作要点 提高教育质量促公平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6日 点击数:
    教育部23日在其网站公布2013年工作要点。这份文件从加强教育系统党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对2013年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文件提出,要深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全面推进高校“阳光治校”,重点加强科研经费、学术诚信、基建和各种重大项目等监督检查。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文件提出,要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支持有条件的中学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

    同时,继续实施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和系列卓越计划,组织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落实双千互聘计划。加强国际传播后备人才培养。开展地方高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试点。支持试点学院改革探索。全面启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培养模式改革。

    这份文件还对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研究制定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积极推进普通本科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及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

    文件提出,要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建立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指导和动态调节机制。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完成高考加分政策清理和规范工作。

在各方密切关注的“异地高考”方面,这份文件提出,要督促各地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方案。

    此外,还要推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坚决从严治理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文件还提出,要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研究制订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则,明确教授治学的范围和途径。2013年所有试点高校都要制定章程,核准一批高校章程。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完善推进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印发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产权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

    同时,要扩大公开选拔大学校长试点,完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的选拔任用机制。完善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积极推进高校干部交流任职。印发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若干意见。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配套措施。落实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完成部直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深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此外,文件还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全方位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作出部署。

    针对教育质量的关键问题,文件提出要制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发布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发布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以及制订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特殊教育等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办法等。

    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文件提出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地方年度报告制度;开展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及体育课和学生体质健康专项调查;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