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将中小学生的近视率、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完成情况等列入评估内容。
《体系(试行)》要求,对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是四方面:教育管理、条件保障、评价机制和学生体质状况。其中,教育管理包括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建立军训制度和召开运动会等。条件保障包括体育教师配备率、体育场地和器材达标率等内容。评价机制包括中考中体育分数比重、视力检测率等内容。学生体质状况包括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视力不良率等。
教育部要求各地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要落实限期整改、结果公报和问责奖惩等制度。督导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