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前 言
音乐是人类最占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
音乐与生活具有广泛、密切的联系,对人的全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尤其在当今科学技术和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音乐教育在促进人的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更加显示出它所具有的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制定《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是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力求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体现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为每个高中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一、课程性质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或艺术课程相衔接,是高中阶段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
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通过鉴赏与表现音乐,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的美和蕴涵于其中的丰富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进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音乐音响材料的非概念性、非具象性特征,为学生体验、理解和创造音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作冲动,使学生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丰富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使学生的团队意识与共处能力得到锻炼和发展。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学习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国民族音乐,有助于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文化;学习丰富多彩的世界各民族音乐,拓展音乐文化视野,有益于学生对不同文化的
理解与尊重。因此,高中音乐课程对于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感受音乐、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根据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久而稳定的兴趣和爱好。
2.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任务,是提高每个学生的音乐素养,使学生各方面的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在提高全体学生音乐素养的同时,还要为具有音乐特长、对音乐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因此,普通高中音乐课的内容应该体现多样化及可选择性的特点,应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
3.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
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因此,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作,目的在于进一步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并进行音乐创作的初步尝试。
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体验、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珍视人类文化遗产,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叁、课程设计思路
1.对于模块的设置
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及音乐课程的性质,为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对课程内容应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总要求,全面实现高中音乐的课程目标,满足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需求,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结构由六个模块组成,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这六个模块是: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音乐鉴赏 主要通过聆听和感受音乐及对音乐历史与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是增进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
歌唱、演奏 学生通过对音乐表演活动的亲身参与和直接体验,享受音乐表现的乐趣,陶冶情操,提高音乐表现能力。
创作 是培养学生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园地,也是学生进一步获得音乐基础知识和学习音乐基本理论的模块。
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密切关系,拓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表现能力。
上述各模块的教育功能和作用,虽有不同的侧重,但对于绝大多数高中学生来说,“音乐鉴赏”作为增进学生基本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应首先得到突出和强调。
2.对于学分
依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方案》规定,学生每完成18学时的学习任务,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得1学分。每个高中学生需在音乐课中获得的必修学分为3学分。
据不同模块的教学容量和要求,在高中音乐课程的六个模块中,“音乐鉴赏”为2学分,其余五个模块各为1学分。
对于具有较强音乐能力并愿意在音乐方面继续发展的学生,在获得必修学分后,鼓励选修其他模块,或继续深化歌唱、演奏、创作模块的学习,每修满18学时,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得1学分。
3.学生选课及不同模块的实施
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在学牛选课前,应将音乐课程不同模块的内容、性质和开课计划(包括课时安排、上课地点、教材和任课教师等)及时向学生详加介绍。在学生选课时,音乐教师应和班主任共同对学生选课给予具体指导,以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有能力开出的模块,均应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并通过教师的指导,选择符合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的学习内容。
从目前师资及教学设备等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地区和学校都具备同时开设六个模块的条件。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模块分步实施。总的原则是: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开设其他模块,积极为普通高中学生学习音乐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及教学实施表
模块
学时学分
必修学分
教学实施
音乐鉴赏
36学时
2学分
3学分
在高中的任一学年开设(通常在高一或高二年级)
歌唱
每个模块18学时
学生可跨班选课
演奏
各1学分
创作
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戏剧表演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具体课程日标,内含在以下叁个维度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学习音乐,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思考并规划人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2.通过对音乐作品的音响、形式、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观,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3.通过对我国优秀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增进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学习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的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使学生初步具有国际视野,有助于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要启发学生在对音乐形态与音乐情感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与想象,爱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比较。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
3.探究。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4.合作。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介,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叁、知识与技能
1.欣赏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学习音乐的表现手段,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
2.通过对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参与教学中的表演及创作活动,培养与其相关的表演、创作能力。
上述课程目标,分为叁个维度进行表述,在实际操作中,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